第二十一章:論永恆的揀選,即神預定一些人得救,另一些人滅亡
本章分為三部分:
I. 解釋永恆揀選教義的必要性與益處。抑制過度的好奇心(第 1、2 節)。 II. 對那些因虛假的謙卑而迴避預定論的人進行解釋(第 3、4 節)。 III. 闡述正統教義(第 5-7 節)。
節號
- 揀選與預定的教義。它是益處良多、必要且極其甘甜的。對此無知會損害神的榮耀,從根基上拔除謙卑,並滋生與助長驕傲。此教義確立了救恩的確據、良心的平安,以及教會的真正起源。對兩類人的回答:1. 好奇者。
- 奧古斯丁(Augustine)的觀點,並以救主與所羅門的教導作為印證。
- 對第二類人的回答,即那些不願提及此教義的人。針對所羅門的一段經文所提出的異議,由摩西的話語予以解決。
- 第二個異議,即此教義對不敬虔者而言是絆腳石。回答:1. 許多其他教義要點亦然。2. 神的真理必能自我辯護。第三個異議,即此教義對信徒而言也是危險的。回答:1. 奧古斯丁也曾面臨同樣的指控。2. 我們不可藐視神所啟示的任何事物。此類異議的傲慢與褻瀆。
- 對此教義的某些詭辯。1. 將預知視為預定的原因。預知與預定的解釋。並非預知,而是神的美意(good pleasure)才是預定的原因。這一點從亞伯拉罕後裔的白白揀選與對其他人的遺棄中顯而易見。
- 即便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中,也有一些人因特別的恩惠(Grace)被揀選,另一些人被遺棄。
- 使徒表明,在基督的時代,對個人而言也是如此。
§1. 生命的聖約(Covenant)並非平等地傳給所有人;即便在那些聽聞聖約的人中,其領受的情況也不盡相同。這種差異展現了神審判那測不透的深奧,毫無疑問,這從屬於神永恆揀選的預旨(Decree)。然而,如果救恩能自發地賜給某些人,而其他人卻無法接近,這顯然完全歸因於神的美意,那麼隨之而來的便是重大且艱難的問題。若對揀選與預定(Predestination)沒有正確的認識,這些問題便無法解釋。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令人困惑的主題,因為他們認為在人類的大群體中,有些人被預定得救,而另一些人被預定滅亡,這是極不協調的。隨著我們的深入,他們將會發現自己是如何不斷地陷入困境。我們可以補充說,在令他們卻步的晦暗之中,我們不僅能看見此教義的益處,還能看見它最甘甜的果實。除非我們認識到神的永恆揀選,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確信我們的救恩完全源於神白白的憐憫;神的恩惠(Grace)正是透過對比而顯明,即祂並非不加區別地收納所有人進入救恩的盼望,而是將祂拒絕給予他人的恩賜給予某些人。顯然,對此原則的無知會極大地損害神的榮耀,並削弱真正的謙卑。但儘管此教義必須被認識,保羅卻宣告,除非神完全撇開行為,揀選那些祂所預定的人,否則這教義是無法被認識的。他的話是:「在如今這時候,也是這樣,照著恩典的揀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既是出於行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工作就不是工作了」(Rom. xi. 5, 6)。如果為了顯明我們的救恩完全源於神美好的憐憫,我們必須追溯到揀選的起源,那麼那些試圖抹滅此教義的人,就是在極盡所能地掩蓋他們本應大聲讚美的事實,並從根基上拔除謙卑。保羅清楚地宣告,唯有當餘數的救恩被歸功於白白的揀選時,我們才能認識到神按著祂純粹的美意拯救祂所願意拯救的人,而不是償還債務——因為這債務永遠不可能成為祂的義務。那些阻礙人們接觸此教義,不願讓人品嚐此教義滋味的人,對神與對人都是不公的,因為沒有其他方法能使我們如實地謙卑,或使我們感受到我們對祂負有何等深重的債務。事實上,我們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確信的根基。我們憑藉基督的權威說這話,祂為了將我們從一切恐懼中拯救出來,並使我們在眾多危險、網羅與死亡的爭戰中成為得勝者,應許將所有父所交託給祂的人保護到底(Joh. x. 26)。由此我們推斷,所有不知道自己是神特殊子民的人,必然會陷入永無止境的戰兢中;因此,那些忽視我們所指出的這三項益處,並試圖摧毀我們安全根基的人,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所有信徒,都是在出謀劃策。怎麼說呢?我們難道在此處找不到教會的起源嗎?正如伯納德(Bernard)正確教導的那樣(Serm. in Cantic),教會在受造物中是無法被發現或識別的,因為它(在兩種情況下都奇妙地)隱藏在蒙福的預定與悲慘的定罪這兩者之間。
但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必須對兩類人說幾句話。預定的主題本身就伴隨著相當大的困難,且因人類的好奇心而變得極其複雜,甚至危險。好奇心無法被抑制,總想在禁區中徘徊,攀登雲端,決心要將神一切隱秘的事物探究到底。當我們看見許多人——其中有些人若非如此,本不失為好人——到處陷入這種狂妄與邪惡時,我們有必要提醒他們在此事上應盡的本分。首先,當他們探究預定論時,請記住他們正在深入神智慧的隱秘處;若有人魯莽且自信地衝進去,他不僅無法滿足好奇心,反而會陷入無法自拔的迷宮。因為人若擅自窺探神所喜悅隱藏的事物,並審視那神聖的永恆智慧,這是不被允許的。神喜悅我們不去領悟,而是去敬拜,好讓祂的完美在其中顯明。祂旨意中那些祂認為適宜顯明的事物,都已在祂的話語中啟示出來——這些啟示僅限於祂認為對我們的利益與福祉有益的範圍。
§2. 「我們已經進入了信心的道路,」奧古斯丁說:「讓我們堅定地持守它。它通往君王的內室,那裡隱藏著智慧與知識的一切寶藏。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對祂最偉大、最精選的門徒說話時,並非出於嫉妒,祂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Joh. xvi. 12)。我們必須行走、前進、增長,好讓我們的內心能夠領悟那些現在無法領悟的事物。但如果末日臨到時我們仍在進步,我們將在那裡學到在此處無法學到的事」(August. Hom. in Joann)。如果我們充分權衡這一點,即主的話語是引導我們探究關於祂的一切合法知識的唯一途徑,也是使我們能辨別關於祂所當見之事的唯一亮光,這將抑制並約束一切的狂妄。因為這將向我們表明,一旦我們越過了話語的界限,我們就偏離了正道,陷入黑暗,必然會不斷地絆倒、迷失並跌倒。因此,讓我們確立一個首要原則:渴望獲得除神話語所闡釋之外的預定知識,無異於在沒有路的地方行走,或在黑暗中尋求光明,這是極其愚蠢的。在一個無知即是學習的事物上,我們不必羞於無知。相反,我們應當甘願放棄對那種知識的追求,因為追求那種知識既愚蠢又危險,甚至是致命的。如果一種不受約束的想像力催促我們,我們正確的做法是用這些話來抵擋它:「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Pro. xxv. 27)。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畏懼那種只會將我們推向毀滅深淵的狂妄。
§3. 還有一些人,當他們想要醫治這種弊病時,建議幾乎不提或根本不提預定論,並告訴我們要像躲避暗礁一樣避開關於它的任何問題。雖然他們認為此類奧秘應當謹慎對待,這種節制是值得稱讚的,但因為他們過於保守,未能把握適當的尺度,這對人類的心靈幾乎沒有影響,因為人心是不會輕易受約束的。因此,為了在此事上保持合法的途徑,我們必須回到神的話語中,在那裡我們被賦予了正確的理解準則。因為聖經是聖靈的學校,其中既沒有遺漏任何有用且必須知道的事,也沒有教導任何不重要的事情。因此,我們必須謹慎,不可將聖經中關於預定論的一切教導對信徒隱瞞,以免我們看起來像是惡意剝奪了神的祝福,或是嘲笑聖靈,彷彿祂洩露了本該隱瞞的事。我說,讓我們允許基督徒向神對他所說的一切話語敞開他的心靈與耳朵,只要他能保持這種節制,即:每當主閉上祂神聖的口時,他也停止探究。節制的最佳準則不僅在於學習跟隨神所引導的一切,還在於當祂停止教導時,我們也停止想要變得聰明。他們所畏懼的危險並不至於大到讓我們因此背離神的神諭。所羅門有一句名言:「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Pro. xxv. 2)。但既然虔誠與常識都告訴我們,這並非指每一件事,我們就必須尋求區分,以免在謙卑與節制的幌子下,滿足於一種野獸般的無知。摩西用簡短的話語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Deu. xxix. 29)。我們看見他是如何勸勉百姓按照天上的命令去學習律法的教義,因為神喜悅頒布它;同時,他將他們限制在這些界限內,原因很簡單:人是不允許窺探神隱秘之事的。
§4. 我承認,不敬虔的人會抓住預定論的主題來挑剔、詭辯、咆哮或嘲笑。但如果他們的傲慢嚇倒了我們,我們就必須隱藏信仰的所有主要條款,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同夥幾乎沒有放過其中任何一條而不加以褻瀆的。當一個叛逆的靈魂聽說神聖本質中有三個位格(Person)時,他所表現出的傲慢,並不亞於他聽說神在創造人時預見了將要發生的一切。當他們被告知世界創造至今不過五千多年時,他們也不會停止嘲笑。因為他們會問:為什麼神的權能在此之前沉睡了那麼久?簡言之,沒有什麼事是他們不會用嘲諷來攻擊的。為了平息他們的褻瀆,我們是否應該對子與聖靈的神性隻字不提?是否應該對世界的創造保持沉默?不!神的真理無論是在此處還是任何地方,都太過強大,不至於畏懼不敬虔者的誹謗,正如奧古斯丁在他的著作《論堅忍的恩賜》(De Bono Perseverantiae,第 14-20 章)中強有力地維護的那樣。因為我們看見,假使徒們無法透過誹謗與指控保羅的真實教義,使他感到羞恥。所謂此主題對虔誠的心靈充滿危險,會導致摧毀勸勉、動搖信心、擾亂並使人心灰意冷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奧古斯丁並不掩飾他常因過於自由地宣講預定論而受到指控,但他輕而易舉地駁斥了這些指控。由於這裡列舉了各種荒謬的異議,我們認為最好在適當的地方逐一處理(見第 23 章)。我只希望這能被視為一條普遍規則:神隱秘的事不可窺探,而祂所啟示的事不可忽視,以免我們一方面犯下好奇的罪,另一方面犯下忘恩負義的罪。因為奧古斯丁曾敏銳地觀察到(《創世記字義解》,第 5 卷),我們可以安全地跟隨聖經,它像母親的步伐一樣輕柔地行走,以遷就(Accommodation)我們的軟弱。然而,那些如此謹慎與膽怯,以至於想要埋葬一切關於預定論的提及,以免它困擾軟弱心靈的人,試問,當他們間接地指責神缺乏深思熟慮,沒有預見到他們自以為能謹慎防範的危險時,他們將用什麼藉口來掩蓋自己的傲慢?因此,任何對預定論教義進行誹謗的人,都是公開指控神,彷彿神輕率地讓某些對教會造成傷害的事從祂口中流出。
§5. 神藉著永恆的預定(Predestination)收納一些人進入生命的盼望,並判決另一些人進入永恆的死亡,任何自認為虔誠的人都不敢簡單地否認;但它卻遭到了極大的詭辯,特別是那些將預知(Foreknowledge)視為其原因的人。我們確實將預知與預定都歸於神;但我們說,將後者從屬於前者是荒謬的(見第 22 章第 1 節)。當我們將預知歸於神時,我們的意思是:萬物始終都在祂的眼目之下;在祂的知識中沒有過去或未來,萬物都是現在的,而且是如此真實地呈現,以至於不僅僅是它們的概念在祂面前(就像我們記憶中保留的那些對象),而是祂真實地看見並凝視著它們,彷彿它們正處於祂直接的審視之下。這種預知延伸到世界的整個範圍以及所有的受造物。我們所說的預定,是指神永恆的預旨(Decree),藉此祂在自己裡面決定了祂希望關於每個人所發生的事。並非所有人的受造條件都是平等的,有些人被預定得永生,另一些人被預定受永刑;因此,正如每個人被造是為了這兩個結局中的一個,我們說他被預定得生命或死亡。神不僅在個人的案例中見證了這一點,祂還在亞伯拉罕的整個後裔中給出了樣本,以表明每個民族的未來狀況完全掌握在祂的處置之中:「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國,將世人分開的時候,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祂的百姓;祂的產業本是雅各」(Deu. xxxii. 8, 9)。這種分離在眾人眼前顯而易見;在亞伯拉罕身上,就像在一根枯萎的樹幹上,一個民族被特別揀選,而其他人則被拒絕;但原因並不明顯,除非摩西為了剝奪後代任何誇口的藉口,告訴他們,他們的優越完全歸功於神白白的愛。他為他們的拯救所指出的原因是:「因祂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了他們的後裔」(Deu. iv. 37);或者在另一章中更明確地說:「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比別民多,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Deu. vii. 7, 8)。他反覆做出同樣的暗示:「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是耶和華你神的。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就從萬民中揀選了他們的後裔」(Deu. x. 14, 15)。在另一處,他們被要求聖潔,因為他們被揀選成為特殊的子民;而在另一處,愛被宣告為祂保護他們的原因(Deu. xxiii. 5)。信徒們也異口同聲地宣告:「祂為我們選擇產業,就是祂所愛之雅各的榮耀」(Psa. xlvii. 4)。神用以裝飾他們的恩賜,他們都歸功於白白的愛,不僅因為他們知道這些並非透過任何功德獲得,甚至連那位聖潔的族長也沒有具備能為自己及其後代贏得如此尊榮的德行。為了徹底粉碎一切驕傲,祂責備他們並未贏得任何此類恩典,因為他們是一個叛逆且硬著頸項的民族(Deu. ix. 6)。先知們也常以貶低與羞辱的方式提醒猶太人這種揀選,因為他們可恥地背叛了它。無論如何,讓那些想要將神的揀選歸功於人類價值或功德的人站出來吧。當他們看見一個民族被優先於所有其他民族,當他們聽說並非任何尊重感促使神對一個渺小且卑微的群體,甚至對邪惡與叛逆的群體表現出更多的恩惠時,他們會為了神選擇彰顯這種憐憫而與祂爭辯嗎?但他們的喧囂既不能阻礙祂的工作,他們的謾罵也不會像投向天空的石頭一樣擊中或傷害祂的公義;相反,這些石頭會落在他們自己的頭上。此外,每當要向神獻上感謝,或要激勵他們對未來的盼望時,以色列人都會被召回到這種白白聖約(Covenant)的原則上。「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神,」詩人說:「我們是祂造的,也是屬祂的;我們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場的羊」(Psa. c. 3; Psa. xcv. 7)。所添加的否定句「不是我們自己」,並非多餘,而是為了教導我們,神不僅是人類所擅長的一切美德的作者,而且這些美德源於祂自己,因為他們身上沒有任何值得如此尊榮的事物。在接下來的話語中,他們也被要求滿足於神純粹的美意:「你們亞伯拉罕的後裔,祂的僕人,雅各的子孫,祂揀選的選民」(Psa. cv. 6)。在列舉了神作為揀選果實的持續憐憫之後,結論是祂之所以如此仁慈,是因為祂記念祂的聖約。與此教義相符的是整個教會的詩歌:「他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祢的右手、祢的膀臂,和祢臉上的亮光,因為祢喜悅他們」(Psa. xliv. 3)。值得注意的是,當提到地土時,它是隱秘揀選的可見象徵,而收納(Adoption)就包含在其中。大衛在其他地方也勸勉百姓要同樣感恩:「那以耶和華為神的,那蒙祂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國是有福的」(Psa. xxxiii. 12)。撒母耳這樣激勵他們的盼望:「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祂的子民,就必因祂的大名不撇棄你們」(1Sa. xii. 22)。當大衛的信心受到攻擊時,他是如何武裝自己進行爭戰的呢?「祢所揀選、使他親近祢,住在祢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Psa. lxv. 4)。但由於神隱秘的揀選既由第一次與第二次揀選,以及其他中間的憐憫所證實,以賽亞這樣運用這些詞彙:「耶和華要憐恤雅各,必再揀選以色列」(Isa. xiv. 1)。提到未來時期,即那些似乎已被遺棄的被擄之民的聚集,他說,這將是堅定且穩固揀選的標記,儘管有明顯的遺棄。當在其他地方說:「我揀選了你,並不棄絕你」(Isa. xli. 9)時,祂偉大慷慨的持續過程被歸功於父性的仁慈。撒迦利亞書中的天使更明確地陳述了這一點,主「必再揀選耶路撒冷」,彷彿祂管教的嚴厲程度等同於遺棄(Reprobation),或者被擄曾是揀選的中斷,然而揀選依然不可侵犯,儘管它的跡象並不總是顯現。
§6. 我們必須加上第二個步驟,其性質更為有限,或者說神在其中以更特殊的形式展現了祂的恩惠。在亞伯拉罕的同一個家族中,神拒絕了一些人,並透過將其他人留在祂的教會中,表明祂將他們保留在祂的兒子之中。起初,以實瑪利與他的兄弟以撒獲得了相同的地位,因為屬靈的聖約同樣藉著割禮的象徵在他身上印證。他首先被剪除,然後是以掃,最後是無數的群眾,幾乎是整個以色列。在以撒的後裔中才要稱呼他的名。同樣的呼召(Calling)在雅各的案例中也成立。神在拒絕掃羅的案例中給出了類似的例子。這也在詩篇中受到讚美:「祂棄絕了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卻揀選了猶大支派」(Psa. lxxviii. 67, 68)。神聖歷史有時會重複這一點,好讓神隱秘的恩惠在這種改變中更令人驚嘆地展現出來。我承認,以實瑪利、以掃和其他人是因為他們自己的過錯而從收納中墮落;因為所附帶的條件是,他們必須忠實地遵守神的聖約,而他們卻背信棄義地違背了它。神獨特的仁慈在於,祂喜悅優先於其他民族揀選他們;正如詩篇中所說:「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對待過;至於祂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Psa. cxlvii. 20)。但我有充分的理由說這裡有兩個步驟需要觀察;因為在整個民族的揀選中,神已經表明,在祂純粹慷慨的運用中,祂不受任何律法約束,而是自由的,因此祂絕不應被限制在恩惠的平等分配上,其不平等本身就證明了它是白白的。因此,瑪拉基擴展了以色列的忘恩負義,因為他們不僅從整個人類中被挑選出來,而且被特別地從一個神聖的家庭中分別出來;他們卻背信棄義且不敬虔地蔑視神這位仁慈的父。「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耶和華說:我卻愛雅各,惡以掃」(Mal. i. 2, 3)。因為神認為,既然兩者都是聖潔之父的兒子,也是聖約的繼承人,簡言之,都是聖潔根基上的枝子,雅各的兒子們對於被接納進入那種尊榮負有非同尋常的義務;但當長子以掃被拒絕,他們的祖先儘管出生順序較後卻成為繼承人時,祂指責他們有雙重的忘恩負義,因為他們沒有被雙重的紐帶所約束。
§7. 雖然現在已經足夠清楚,神藉著祂隱秘的旨意揀選祂所願意的人,同時拒絕其他人,但祂白白的揀選直到我們來到個人的案例時才得到部分解釋,神不僅向他們提供救恩,而且如此分配它,以至於結果的確定性既不令人懷疑也不會懸而未決。這些人被視為屬於保羅所提到的那一個種子(Rom. ix. 8; Gal. iii. 16 等)。因為雖然收納被存放在亞伯拉罕的手中,但由於他的許多後裔像腐爛的肢體一樣被剪除,為了使揀選能夠站立並有效,必須追溯到那位頭,天上的父在祂裡面將祂的選民彼此連結,並用不可拆解的紐帶將他們與自己綁在一起。因此,在收納亞伯拉罕家族時,神給了他們慷慨的恩惠展示,這是祂拒絕給予其他人的;但在基督的肢體中,有更卓越的恩惠展示,因為那些嫁接到祂這位頭上的人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因此,保羅從我引用的瑪拉基經文中巧妙地論證(Rom. ix. 13; Mal. i. 2),當神在立定永恆生命的聖約後,邀請任何民族歸向祂時,部分地理解了一種特殊的揀選模式,因此祂並非以普遍的恩惠有效地揀選了他們所有人。「雅各是我所愛的」這句話,指的是族長的整個後裔,先知在那裡將其與以掃的後裔相對立。但這與以下事實並不衝突:在一個人的身上,向我們展示了一個揀選的樣本,它必然會達成其目標。保羅觀察到這些人被稱為餘數(Rom. ix. 27; Rom. xi. 5)並非沒有原因;因為經驗表明,在總體中,許多人墮落並滅亡,因此往往只剩下很小的一部分。為什麼人民的普遍揀選並不總是堅定地批准,其原因顯而易見,即:神並沒有立即將重生的靈(Regeneration)賜給那些與祂立約的人,藉著祂的大能,他們才能持守聖約直到最後。外部的邀請,若沒有恩惠的內在功效來保留他們,在人類的遺棄與少數信徒的揀選之間佔據了一種中間地位。整個以色列民族被稱為主的產業,然而其中有許多外邦人。然而,因為神立定要作他們父與救贖主的聖約並非完全無效,祂看重那白白的恩惠,勝過許多人的背信棄義;即使藉著他們,祂的真理也沒有被廢除,因為藉著為自己保留一些餘數,顯明祂的呼召(Calling)是沒有後悔的。當神不時地從亞伯拉罕的子孫中,而不是從不敬虔的民族中聚集祂的教會時,祂看重的是祂的聖約,當聖約被大多數人違背時,祂將其限制在少數人身上,以免它完全失敗。簡言之,亞伯拉罕後裔的那種普遍收納,是神恩賜給少數人的一種可見形象,這恩賜遠大於祂賜給眾人的。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如此仔細地區分亞伯拉罕按肉身的兒子,與那些照著以撒的榜樣被呼召的屬靈兒子。並非僅僅作為亞伯拉罕的兒子是一種虛空或無用的特權(若不侮辱聖約,就不能這樣說),而是神那不可改變的旨意,藉此祂預定祂所願意的人歸向自己,這才是他們救恩的唯一有效途徑。但在透過引用聖經經文使正確的觀點明朗之前,我建議我的讀者不要對此問題預作判斷。因此,我們說聖經清楚地證明了這一點:神藉著祂永恆且不可改變的旨意,一次性地決定了祂喜悅在某一天接納進入救恩的人,以及另一方面,祂喜悅判決進入滅亡的人。我們堅持認為,關於選民,此旨意建立在祂白白的憐憫之上,而不考慮任何人類的價值;而那些祂判決進入滅亡的人,則被一種公義且無可指責,但同時又是不可理解的審判,排除在通往生命的途徑之外。關於選民,我們將呼召視為揀選的證據,將稱義(Justification)視為其顯明的另一個象徵,直到它藉著獲得榮耀(Glorification)而完全達成。但正如主藉著呼召與稱義印證祂的選民,祂也藉著將遺棄者(Reprobation)排除在祂名的知識或聖靈的成聖(Sanctification)之外,藉由這些標記,以某種方式揭示了等待他們的審判。在此,我將省略愚蠢之人為推翻預定論而設計的許多虛構。沒有必要反駁那些一經提出就充分暴露其空洞的異議。我將只探討那些在學者之間構成爭論主題,或可能對單純之人造成任何困難,或可能被不敬虔者用作攻擊神公義之藉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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